服务条款
生效日期: 2026-07-0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 VietSpots(以下简称“公司”)所提供的优惠券·预约中介服务的使用中,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本条款适用于使用公司运营的网站及移动应用程序(以下统称“本服务”)的所有会员。
第2条 (术语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 本服务: 指公司通过网站及移动应用向会员提供的越南本地商户(配送、按摩、购物、餐厅、摩托车租赁、理发店、洗衣店)的信息提供、优惠券发放、预约中介、支付·结算、一对一聊天及社区等服务。
- 会员: 指同意本条款并注册本服务、使用公司所提供服务的客户。
- 商户(合作商家): 指与公司合作并通过本服务向会员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越南本地个体经营者。
- 发布内容: 指会员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于服务上发布的文字、文档、图画、图片、链接等一切信息或资料。
第3条 (条款的明示与修订)
- 公司将本条款内容公示于服务初始画面或链接画面,以便会员轻松知悉。
-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
- 修订条款时,公司将载明适用日期及修订事由,自修订条款适用日的7日前(对会员不利或重大事项的变更为30日前)起,通过在服务内初始画面·公告栏公示,或电子邮件(E-mail)·应用推送(Push)通知等电子方式向会员告知。会员在修订条款适用日之后仍未表示拒绝而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同意条款变更。
第二章 会员注册及使用合约
第4条 (注册资格及会员注册)
- 本服务仅限年满18周岁以上者注册·使用。
- 使用合约在欲成为会员者同意本条款内容、提交注册申请且经公司承诺时成立。
- 注册时输入的信息必须真实;若盗用他人个人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公司可拒绝承诺或事后解除合约。
第5条 (会员信息的变更及管理)
- 会员可随时通过个人信息管理画面查阅并修改本人的个人信息。
- 会员注册申请时所填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线予以修改;因未修改变更事项而产生的不利益,公司不承担责任。
- 会员对账户(邮箱等)及密码负有管理责任,不得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使用。
第三章 服务的使用及义务
第6条 (服务内容及应用推送)
- 公司提供商户的优惠券发放、预约中介、支付·结算、一对一聊天服务,具体内容依据服务画面的指引。
- 服务原则上全年无休、每日24小时提供。但因系统定期检修、设备更换、通信故障等运营上相当的理由时,服务的提供可能被临时中断。
- 公司为顺畅提供移动应用服务及信息告知,可向会员发送应用推送(Push)通知。会员可随时通过应用内设置画面变更是否接收推送通知。
第7条 (用户义务)
会员在使用服务时同意不进行下列行为。
- 禁止盗用他人个人信息·虚假注册
- 自觉避免预约爽约·恶意取消
- 禁止在聊天中诱导外部支付 / 分享外部联系方式
- 禁止对商户信息·评价进行不当诽谤
第8条 (优惠券·预约·支付)
- 优惠券仅可在活动窗口期内领取,并在应用于预约时自动扣减/回收。
- 预约取消及爽约(No-Show)政策依据各商户的指引。若事先未经正当取消手续而不履行预约的行为反复发生,公司可限制其服务使用资格。
第9条 (禁止的内容及行为)
会员在使用发布·聊天·评价功能时同意不进行下列行为。
- 禁止煽情/有害内容: 不以任何形式发布·分享煽情、淫秽、露骨、暴力、仇恨、威胁或骚扰他人的内容(文字·图片·链接)。
- 禁止垃圾信息: 不进行群发消息、擅自广告、重复·欺诈性内容、恶意链接等损害其他用户的行为。
- 违规账户处置: 公司可在事先通知违规会员后限制其使用或解除合约。但仅在需要紧急处置的情形——如盗用他人名义、支付欺诈、传播淫秽物品或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违法行为——公司方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立即限制使用或删除账户;此种情形下公司将事后通知,并在会员提出异议时告知其可申辩的程序。
- 内容处置及举报: 违规内容将被删除。公司可对内容进行审核·隐藏·删除,并可就违法行为向相关机构举报。
第9条之2(用户内容的著作权与授权)
- 会员在本服务上发布内容的著作权归创作该内容的会员所有。
- 会员在下列范围内授予公司非独占、免费的使用许可:①在本服务内存储、展示、传输、分发及搜索展示;②为宣传本服务,在公司运营的外部渠道(社交媒体、博客、社区等)复制、展示、传输该内容;③在上述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进行翻译和编辑(不改变内容实质)。
- 公司依据第2款第②项在外部渠道使用内容时,将标注作者昵称等来源。会员表示不希望标注来源的,公司将省略标注或不予使用。
- 会员可随时要求删除内容或停止在外部渠道使用,无正当理由公司应不迟延地予以处理。但已被第三方分享或复制的内容可能超出公司的控制范围。
- 本条授权自会员删除内容或请求停止使用之时起向将来失效。
- 会员保证其发布的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发布他人作品。
第四章 合约解除及责任的限度
第10条 (合约解除及退会)
会员可随时利用网站或移动应用内的退会功能申请立即解除使用合约(删除账户),公司将依法律规定不迟延地予以处理。
第11条 (服务使用的限制)
会员违反本条款义务或妨碍服务正常运营的,公司可在事先通知后限制服务使用(警告、临时停用等)或解除合约。但仅在需要紧急处置的情形——如盗用他人名义、支付欺诈、传播淫秽物品或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违法行为——公司方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立即限制服务使用或删除账户;此种情形下公司将事后通知。会员对此提出异议的,公司将告知其可向公司申辩的程序。
第12条 (责任的限度及免责条款)
- 公司作为居间商户与会员之间商品·服务交易的平台提供者,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对因商户或会员的可归责事由所产生的直接交易、服务质量或纠纷不承担责任,并在发生纠纷时提供资料等予以协助。
- [租赁及配送特约] 使用摩托车租赁等租借服务时,会员有义务持有符合当地法律的合法驾驶证(如国际驾驶许可证)并遵守当地安全规定(如佩戴头盔)。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对因会员无证、违反当地法规或过失等造成的事故、损坏、罚款等,以及配送·洗衣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物品纠纷,公司不承担责任,一切法律·金钱责任依据会员本人与商户之间的合约处理。
- 公司在服务内提供的“自动翻译服务”是为帮助用户便利的辅助手段。因系统上的翻译错误、误译、遗漏等造成的与当地商户沟通误解及由此产生的不利益,公司不承担责任。
- 因天灾地变、战争、基础通信运营商的服务中断、当地通信网故障等不可抗力事由而无法提供服务时,公司免除责任。
- 会员对因移动设备密码设置错误、设备遗失,或应用市场(Google Play 商店、Apple App Store 等)的支付/退款政策错误等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 在线支付·代购·撤销订单
第13条 (在线支付及支付代理)
- 公司通过支付网关(PG,例如 PortOne(KG Inicis)、PayPal)为服务内的付费商品·服务及海外代购订单提供在线支付。会员支付时同意一并适用该支付网关的条款及支付工具发行方(银行卡公司等)的政策。
- 根据会员的支付国家及方式,款项可能以韩元(KRW)、美元(USD)等计费。将以越南盾(VND)显示的价格换算为结算货币时,可能在公司设定的参考汇率上加收一定的汇率缓冲(加价);实际扣款金额与货币显示于支付页面。
- 公司通过支付网关在服务器端验证每笔支付的有效性与金额一致性。经确认为授权失败、重复支付或伪造·篡改的支付,可被取消或作废。
- 支付明细可在服务内的订单记录或通过支付网关查询。
- 因银行卡额度、身份认证失败、会员设备问题等归责于会员的事由导致支付未完成或产生不利,公司概不负责。
第14条 (海外代购服务)
- 海外代购服务是指应会员请求,由公司代会员购买越南本地商品并协助进出口·配送手续的代理服务。公司并非该商品的销售者,有关商品的产品责任·广告责任及海关法上的进口人地位归属于作为购买者的会员。
- 作为海关法上的进口人(纳税义务人),会员同意提供通关所需信息,包括个人通关号(PCCC)。公司仅将其用于通关目的,并依据隐私政策加密安全处理。
- 关税、增值税等进口时征收的税费不包含在支付款项内,由作为进口人的会员(收货人)在通关时承担。公司收取的款项为商品价款、代购手续费及运费等。
- 会员同意不从事超出自用目的的商业性购买、通过拆单规避免税额度、低报价值等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由此产生的通关延误·额外征税·法律责任由会员承担。
- 代购商品的采购·通关·配送进度将通过服务及会员登记的邮箱等告知。因当地情况、通关及国际运输等,所需时间可能有所变动。
第15条 (撤销订单及退款)
- 会员可依据相关法律对已支付的商品等撤销订单。但下列情形可能限制撤销权或由会员承担退货所需费用,对于属于此类的商品等,公司将事先告知。
- 限制撤销·承担费用的事由:① 应会员订单已开始单独采购或定制生产,撤销将给公司或加盟店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② 就海外代购商品,在通关手续或国际运输已开始后,会员因单纯改变主意而申请撤销的,此种情形下会员应全额承担退货所需费用(国际往返运费、当地退货费用、已缴纳的税费等实际费用);③ 因会员使用或部分消费·损坏致使商品价值明显减少;④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撤销限制事由。
- 预约及优惠券的取消·爽约政策依第8条及各加盟店的说明。
- 在可撤销的情形下,公司在确认会员撤销意愿后,原则上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按原支付方式退款。但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因支付网关·银行卡公司的处理流程而不同。以特定货币(KRW·USD等)计费的部分按该货币退款,并可能因汇率波动产生差额。
- 因商品瑕疵、无法采购、错发等非会员归责的公司或加盟店事由导致合同未能履行时,公司将与会员协商提供全额退款或替代履行。
- 退款·退货的具体流程依服务内的"退款政策"及相关法律。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16条 (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 公司与会员之间提起的诉讼以大韩民国法律为准据法。但若会员惯常居所地国家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法规对会员更为有利,则在该范围内适用该等法规。
- 就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向依据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管辖法院提起。